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烂尾,施工方的工程款怎么拿回来?民法典第807条给了答案:承包人可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这一权利优先于大部分银行抵押权——即便项目已被抵押给银行,施工方依然能优先拿回自己垫资建设的工程款。但该权利有严格的行使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起18个月内行使,错过期限,优先权自动丧失,无任何补救余地。
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项目出现付款拖欠时,需立即书面催告锁定应付日期,并在18个月内通过协商折价、诉讼保全、申请拍卖等方式行使优先权。切勿因“协商中”拖延,期限届满后法律将不再提供优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