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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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舅甥借款纠纷案二审反败为胜

发布者:徐小安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2012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基本情况

村民杨某,年已70多岁。2008年,杨某的外甥范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舅舅杨某借款,并表示愿意按月息1分半计付利息。杨某考虑到是自己的亲外甥,对之深信不疑,先后两次将自己两本存折交给范某,并告知其密码,让其自己取钱,但并没有让范某立具任何字据。范某拿走存折后一去不返,既没有归还存折,也没有归还借款。杨某多次索要,范某起初还能敷衍几句,后来则干脆避而不见。百般无奈,杨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外甥告上法庭。但因没有借据,一审法院认为,杨某并无任何证据证明范某向其借款的事实,为此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二、处理过程

杨某荣拿到一审判决书之后内心十分愤懑委屈,在同村村民的指点下,杨某找到了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徐小安律师,希望能够帮助其上诉。通过倾听杨某的叙述以及查看其提供的资料,徐律师发现两个关键的情节:1、范某在庭审中承认过曾向杨某借款20万元;2、范某主张其已还清借款,并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一份《声明》,内容为“本人已收清范某全部欠款,双方已无债权债务关系,特此证明。声明人:杨某。”但经司法鉴定,杨某的署名字迹与送检样本自己不是同一人所写。据此,我接受了杨某的委托为其提出上诉。在上诉状中,我紧紧围绕上述两个关键情节指出应予改判的理由:杨某虽然没有借据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范某来借款之事实,但范某法庭上已经确认曾向杨某借款20万元,构成自认,足以支持杨某主张的借款事实,无需杨某进一步举证;若范某主张该款已归还,则举证责任应转移到其身上;但范提交的用以证明其已归还全部借款的《声明》已被司法鉴定为伪证,因此,范某没有完成其举证义务,其借款200000元未还的事实至此足以认定。一审法院驳回杨某某的诉讼请求,属适用法律错误。

三、处理结果

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范某已自认借款20万元且无证据证明已归还,故足以认定范某欠款20万元之事实,一审判决错误,应予纠正。因杨某只诉求15万元,故法院对超出15万元的部分不予处理。据此,二审法院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范某应自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杨某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3、一、二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均由范某负担。

身为外甥的范某,在法院强制执行以及亲朋好友道义谴责的双重压力下,不得不将老人多年积累的血汗钱双手奉还。

四、心得体会

邻里之间,亲戚之间如果涉及到经济往来,还是要有风险意识,不要太顾及一时的面子,该立字据的时候就要立字据,以免起纠纷、伤感情、甚至是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在权益受到损害而无法和解的时候,应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诉诸法律途径。亲情,在利益至上的人面前,是经不起考验的。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基本情况

村民杨某,年已70多岁。2008年,杨某的外甥范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舅舅杨某借款,并表示愿意按月息1分半计付利息。杨某考虑到是自己的亲外甥,对之深信不疑,先后两次将自己两本存折交给范某,并告知其密码,让其自己取钱,但并没有让范某立具任何字据。范某拿走存折后一去不返,既没有归还存折,也没有归还借款。杨某多次索要,范某起初还能敷衍几句,后来则干脆避而不见。百般无奈,杨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外甥告上法庭。但因没有借据,一审法院认为,杨某并无任何证据证明范某向其借款的事实,为此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二、处理过程

杨某荣拿到一审判决书之后内心十分愤懑委屈,在同村村民的指点下,杨某找到了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徐小安律师,希望能够帮助其上诉。通过倾听杨某的叙述以及查看其提供的资料,徐律师发现两个关键的情节:1、范某在庭审中承认过曾向杨某借款20万元;2、范某主张其已还清借款,并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一份《声明》,内容为“本人已收清范某全部欠款,双方已无债权债务关系,特此证明。声明人:杨某。”但经司法鉴定,杨某的署名字迹与送检样本自己不是同一人所写。据此,我接受了杨某的委托为其提出上诉。在上诉状中,我紧紧围绕上述两个关键情节指出应予改判的理由:杨某虽然没有借据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范某来借款之事实,但范某法庭上已经确认曾向杨某借款20万元,构成自认,足以支持杨某主张的借款事实,无需杨某进一步举证;若范某主张该款已归还,则举证责任应转移到其身上;但范提交的用以证明其已归还全部借款的《声明》已被司法鉴定为伪证,因此,范某没有完成其举证义务,其借款200000元未还的事实至此足以认定。一审法院驳回杨某某的诉讼请求,属适用法律错误。

三、处理结果

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范某已自认借款20万元且无证据证明已归还,故足以认定范某欠款20万元之事实,一审判决错误,应予纠正。因杨某只诉求15万元,故法院对超出15万元的部分不予处理。据此,二审法院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范某应自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杨某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3、一、二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均由范某负担。

身为外甥的范某,在法院强制执行以及亲朋好友道义谴责的双重压力下,不得不将老人多年积累的血汗钱双手奉还。

四、心得体会

邻里之间,亲戚之间如果涉及到经济往来,还是要有风险意识,不要太顾及一时的面子,该立字据的时候就要立字据,以免起纠纷、伤感情、甚至是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在权益受到损害而无法和解的时候,应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诉诸法律途径。亲情,在利益至上的人面前,是经不起考验的。

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20余年,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业务成就】  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中山
  • 执业单位: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2019********6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