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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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窝藏”杀人儿子,但最终免予刑事处罚

发布者:徐小安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960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2011年8月15日晚上10时许,不满18周岁的彭某步行到中山某镇区一小巷内,与驾驶摩托车经过的区某轻微碰撞后发生口角后决定报复,并到附近购得一把大约20厘米长的水果刀。稍后,彭某假意租乘区某驾驶的摩托车,将其骗到一公司附近,趁区某停车之际持刀从后在区某的右颈部用力切割了两刀后逃离现场,致区某当场死亡。2011年8月17日,彭某的父亲彭某球得知其儿子持刀伤人后,即前往中山市将彭某带回佛山市家中。同年8月23日上午10时许,彭某与彭某球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彭某犯故意杀人罪、彭某球犯窝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徐小安律师受委托为彭某球进行辩护。庭上,徐律师从法律和伦理两方面为其进行了辩护:法律上,认为现有证据表明彭某球并不明知儿子是犯罪的人,只是为儿子提供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吃住条件;伦理上,彭某与彭某球是父子关系,保护子女是天下父母的本性反映。

最后法院判决彭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彭某球犯窝藏罪,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11年8月15日晚上10时许,不满18周岁的彭某步行到中山某镇区一小巷内,与驾驶摩托车经过的区某轻微碰撞后发生口角后决定报复,并到附近购得一把大约20厘米长的水果刀。稍后,彭某假意租乘区某驾驶的摩托车,将其骗到一公司附近,趁区某停车之际持刀从后在区某的右颈部用力切割了两刀后逃离现场,致区某当场死亡。2011年8月17日,彭某的父亲彭某球得知其儿子持刀伤人后,即前往中山市将彭某带回佛山市家中。同年8月23日上午10时许,彭某与彭某球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彭某犯故意杀人罪、彭某球犯窝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徐小安律师受委托为彭某球进行辩护。庭上,徐律师从法律和伦理两方面为其进行了辩护:法律上,认为现有证据表明彭某球并不明知儿子是犯罪的人,只是为儿子提供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吃住条件;伦理上,彭某与彭某球是父子关系,保护子女是天下父母的本性反映。

最后法院判决彭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彭某球犯窝藏罪,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20余年,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业务成就】  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中山
  • 执业单位: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2019********6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