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拥有亿元公司却强占"公租房" 被判支付三倍租金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4次举报

拥有亿元公司却强占"公租房"  被判支付三倍租金

 

    中国法院网讯 (刘常娟)   利用公租房低价租金的属性,男子虽名下拥有亿元公司,却非法占有公租房。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5年10月,郑某与福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签订《福鼎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三年,其中明确郑某如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则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该合同。2016年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包括郑某在内的1382套保障房,转让给福鼎市某公司,后发现郑某已于2015年注册成立一家资本为2亿元的公司,认定其不符合入住公租房要求,遂于2016年发函要求收回公租房。

  郑某也表示,会在同年10月2办理退出手续,逾期未办理,造成的费用和损失自行承担。承诺搬迁期限过后,郑某仍未按规定退房,在对方采取张贴公告、上门通知、断水断电、发送律师函等方式时,均不予理睬,继续“赖”在公租房内。后该公司只能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郑某起初是因家庭经济条件较低、符合承租公租房条件,但经相关公租房管理部门审核,郑某实际已有能力注册注册资本达2亿元的公司,并不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且承诺于2016年10月25日退出公租房,却并未履行。因此,判决郑某限期腾退其承租的公租房,并付给该公司租金,及以最高年租金三倍为基数,从2016年10月至腾退房屋之日的违约金。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9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92.1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0.5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9130分 (优于97.5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708篇 (优于99.04%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87485 昨日访问量:111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