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可红律师 时间:2018年03月31日 150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借款人在贷款后将贷款归还,但并没有去银行柜台归还,而是交给了银行的某一个工作人员。这也是本案告诉所有人的一个经验教训:还款就去银行柜台还款,要保留正规的还款凭证。
借款人还款后,该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及时入账,反而将涉案借款连同催要来的其他客户的贷款一并携款潜逃多年。导致当事人多年来被银行重复索要贷款,也支付了高额的利息(但后来诉讼时都要求返还了),实践中,一般与银行打官司非常难,举证方面不占有优势,这个案子律师介入后,并未第一时间就采取诉讼,而是指导当事人搜集保留和固定证据,有了证据后再起诉,从而才让案件能有一个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