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可红律师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808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李某在某小区内与朋友一起“溜冰”时被查获,包内装有毒品两三克,后在其住处查获毒品大宗,接近一千克……
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案件可能就会有转机
我介入本案后,经会见被告人,被告人是一女性,是28岁的女孩子。她告诉我在公安阶段存在刑讯逼供。而我仔细翻看了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却找不到破绽。被告人被羁押看守所后,接着就翻供了。后续的讯问不是很多,而且被告人都没有积极配合。我会见她后,因她提出的刑讯逼供找不到身上的伤痕,而根据法律,法定量刑在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随案应该有侦查阶段的讯问同步录像。故在案件到检察院阶段后我依法申请检察院调取相关录像,和被告人提出的某年某月某日侦查人员去看守所对其进行讯问的录像(该录像似乎是被告人提及之前有罪供述形成的原因)。虽然该两份证据最终并没有调取到(法院开庭时法官依法对该两份证据是否进行调取当面询问了被告人,当庭说不申请),但该案的证据本律师认为还是不够充分的。尤其是毒品数量,和被告人贩卖贩卖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我在开庭时依法对这些部门提出来并有针对性的做了辩护,最终,毒品数量认定为600克多要点,比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量少了二三百克。
审查起诉阶段我有调取了被告人小时候对其走上犯罪道路影响巨大的一个证据……最终,这个案子依法判处被告人死缓。
毒品数量超过法定量刑死刑近一倍的毒品累犯再犯被判处死缓
贩卖毒品近一千克(800克冰毒,另有麻古等),且是毒品累犯再犯,一审被依法被判死缓。
被告人没有上诉。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简介
李某在某小区内与朋友一起“溜冰”时被查获,包内装有毒品两三克,后在其住处查获毒品大宗,接近一千克……
2、办案过程及律师点评
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案件可能就会有转机
本律师介入本案后,经会见被告人,被告人是一女性,是28岁的女孩子。她告诉我在公安阶段存在刑讯逼供。而我仔细翻看了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却找不到破绽。被告人被羁押看守所后,接着就翻供了。后续的讯问不是很多,而且被告人都没有积极配合。我会见她后,因她提出的刑讯逼供找不到身上的伤痕。而根据法律规定,法定量刑在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随案应该有侦查阶段的讯问同步录像。故在案件到检察院阶段后我申请检察院调取相关录像,和被告人提出的某年某月某日侦查人员去看守所对其进行讯问的录像(该录像似乎是被告人提及之前有罪供述形成的原因)。虽然该两份证据最终并没有调取到(法院开庭时法官依法对该两份证据是否进行调取当面询问了被告人,当庭说不申请)。但该案的证据本律师认为还是不够充分的。尤其是毒品数量,和被告人贩卖贩卖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我在开庭时依法对这些部分提出来并有针对性的做了辩护。最终,毒品数量认定为600克多一点,比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量少不少。
审查起诉阶段我又调取了直接导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份重要证据。虽然因开庭时全程庭审直播并有媒体拍摄没能当庭展示内容,但提交供合议庭参考对本案酌情裁量权多少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最终,这个案子被告被判处死缓(不限制减刑)。
本案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的毒品近一千克(800克冰毒,另有麻古等),且是毒品累犯再犯,一审被依法被判死缓,在当时的情况下已经很好了。
因此,抓住案件每个证据和案件的细节,案件可能就会有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