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被告人田某2009年犯抢劫罪、抢夺罪被判决六年零六个月,2013年2月4日被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3年2月5日至2015年12月3日止。
2014年4月初,田某自郭某手中以八千元的价格购买北京现代瑞纳轿车一辆,2015年9月10,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同时,已经因其他犯罪被判刑的被告人郭某也被从某监狱押回并被刑事拘留……涉案车辆经依法评估,价值五万元。
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被告人田某孩子尚在襁褓中,且假释后一贯表现良好,遂要求田某父母去所在村委出具了证明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在会见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田某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并告诉他认识到错误后更要在庭审中诚恳的表现出来诚挚的悔罪态度,庭审进行的非常好,审判结果也非常好。
仲裁结果
一、撤销对罪犯田某的假释
二、被告人田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与原罪未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郭某以盗窃罪被判决两年半,并处罚金50000元)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被告人田某2009年犯抢劫罪、抢夺罪被判决六年零六个月,2013年2月4日被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3年2月5日至2015年12月3日止。
2014年4月初,田某自郭某手中以八千元的价格购买北京现代瑞纳轿车一辆,2015年9月10,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同时,已经因其他犯罪被判刑的被告人郭某也被从某监狱押回并被刑事拘留……涉案车辆经依法评估,价值五万元。
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被告人田某孩子尚在襁褓中,且假释后一贯表现良好,遂要求田某父母去所在村委出具了证明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在会见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田某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并告诉他认识到错误后更要在庭审中诚恳的表现出来诚挚的悔罪态度,庭审进行的非常好,审判结果也非常好。
判决结果:
一、撤销对罪犯田某的假释
二、被告人田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与原罪未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郭某以盗窃罪被判决两年半,并处罚金50000元)
律师分析:
假释期间重新犯罪,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应从重处罚,而本案判决结果整体量刑非常合理(在本院认为部门,明确田某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审查,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从而酌定从轻处罚实现整体量刑平衡)
王可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