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马吉芬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204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虚拟货币交易 也可能是犯罪
案情简介
小王现年22岁,喜欢在互联网上冲浪,对于各种诈骗套路也有预防,自信不会被骗也不会骗别人。经朋友推荐,他在火币网等各种交易平台买卖虚拟币,以线下转账方式低价进高价出。期间小王银行卡被多次冻结、止付,也被其他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取保候审。为赚取所谓中间差价,小王让朋友帮助收款进行交易。短短两个月,小王银行卡流水金额达1000余万元,获利8000元。后因他人报案被诈骗,在调查受骗资金流向过程中发现部分资金流入了小王账户内,小王因此被刑事立案侦查。
委托代理
小王家属委托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马吉芬律师进行辩护。
律师观点
一,小王并没有主观故意骗取他人财物,不是诈骗行为;只是帮助涉嫌诈骗的人员提供支付结算业务,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观点得到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的认可,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二,小王在公安机关打电话后主动到案,回家后也没有逃跑或有其他逃避侦查的行为,如实供述,是自首,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上游犯罪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帮助行为处罚不宜处罚过重。
后经与公诉机关沟通,小王认罪认罚,得到了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辩护人辩护意见,对小王处以十一个月的有期徒刑。
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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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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