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详情
借贷双方基于多年往来形成多笔借款,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与现金交付方式陆续出借资金,后续双方统一对账核算,借款人出具汇总借条确认欠款本息。后因借款人涉及多起诉讼,出借人担心回款风险诉至法院,庭审中借款人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法院依据借条、转账流水等证据支持出借人还本付息及保全费用的诉讼主张。
二、律师点评
多笔零散借款经后期统一对账并出具汇总借条,可对前期借贷事实进行固化,对账后的借条具备完整债权效力。被告无故拒不到庭应诉,视为主动放弃举证、质证抗辩权利,法院可依据原告有效证据依法作出裁判。民间借贷利息标准需遵从现行法律利率上限规定,超出法定上限部分无法获得司法保护。
三、法律建议
多批次出借资金尽量定期对账,由借款人出具汇总欠款凭证,完善转账记录。
约定借款利息时参照现行法定利率标准,避免约定过高利息。
发现借款人出现大量涉诉、财产转移迹象时,及时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