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离世后,其配偶是否需要承担债务,主要取决于债务性质及是否继承遗产。
一、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贷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共同购房贷款,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作为共同债务人,有义务继续偿还剩余贷款。
二、个人债务由遗产清偿
1. 遗产清偿原则:若贷款为死者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应从死者遗产中清偿。
2. 清偿范围: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若遗产足以偿还,先清偿债务,剩余由继承人继承;若不足,继承人无需补足差额,除非自愿偿还。
三、配偶继承遗产的影响
1. 继承遗产的情况:若配偶继承遗产,需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仅限于遗产价值内,无需用个人财产偿还。
2. 放弃继承的情况:若配偶放弃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对债务可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