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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征地未批先占”之集体维权

发布者:尹利兵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236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案情简介】

林先生是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的村民,是世代靠土地生存的农民,虽然当地经济发达,城镇化普及率高,但作为农民仍然把仅有两亩耕地视若珍宝,对地上种作物悉心照料。然而,近期当地政府的行为却让老林十分气愤。原来龙湖镇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决定在包括林先生所在村庄和周边几个村落在内的土地上建造一个“时尚服饰织造园”,而这个所谓的项目还未立项,当地政府只是口头通过各个村组干部之后,就强行开动推土机,把包括林先生在内几个村组的土地全部破坏施工。林先生组织村民多次阻拦施工未果,却被当地派出所以妨碍公务的名义给予了行政拘留。事后,林先生愤懑不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讨个说法,于是通过网络介绍,找到了北京知名的征地拆迁维权专业律师尹利兵律师介入来依法维权。

【维权纪要】

听了林先生的情况介绍后,尹利兵律师不敢贸然表态,毕竟林先生作为农民掌握的材料很有限,而且他说的只是一种个人推测,没有任何资料能够充分证实。在与林先生充分沟通之后,尹利兵律师建议去当地进行实地考察,便于掌握第一手资料。

到了当地,尹利兵律师走访了当地几个村落,与熟悉情况的村民进行详细交谈,询问他们知晓的每一个细节,并实地看过施工现场,去过政府国土部门询问及村委街道核实,对征地的实施情况有了初步的判断。在与村民交流过程中,尹利兵律师感受到广大村民对此次所谓“征地”意见非常大,且大多数人主动表示愿意集体维权,甚至有部分村民已经通过走访的形式获得了信访答复。对此,尹利兵律师耐心地向各个村民作出咨询解答,宣讲土地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总结自己多年的维权经验,也鼓励大家抱团作为集体走法律途径来维权,依法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经过林先生的组织介绍,最终二十多户村民决定委托律师来启动法律程序。

名正言顺地接受委托后,尹利兵律师立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向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核实此次征地是否获得征地审批,果然得到意料之中的答复,“目前涉案地块并未有相应的征地批文存在”,显然,当地政府的征地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占。有了政府机关的明确答复作为有力证据,尹利兵律师指导进行全面反击,就龙湖镇政府的违法用地问题、非法施工问题、非法拘留等问题同时启动复议和诉讼程序,要求上级机关和法院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效,力求纠正当地政府的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任性行为。在法律压力之下,当地政府先是暂停施工,后又积极主动与林先生等人进行协商,愿意就已经占用的土地进行赔偿补助,并表示就相关补偿标准愿意召开听证会来征求大家意见,承诺会保留一部分土地作为安置地块给予村民安置。这一次,权力终于在法律面前低头。

【律师说法】

对于土地征收,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国土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只有省级以上政府才有土地审批权,且严禁土地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均涉嫌违法,如果农民朋友们面对当地政府可能存在地上述情况,建议主动联系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到你们当地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是否包含基本农田,及房屋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当地政府实施征地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作者:尹利兵律师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简介】

林先生是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的村民,是世代靠土地生存的农民,虽然当地经济发达,城镇化普及率高,但作为农民仍然把仅有两亩耕地视若珍宝,对地上种作物悉心照料。然而,近期当地政府的行为却让老林十分气愤。原来龙湖镇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决定在包括林先生所在村庄和周边几个村落在内的土地上建造一个“时尚服饰织造园”,而这个所谓的项目还未立项,当地政府只是口头通过各个村组干部之后,就强行开动推土机,把包括林先生在内几个村组的土地全部破坏施工。林先生组织村民多次阻拦施工未果,却被当地派出所以妨碍公务的名义给予了行政拘留。事后,林先生愤懑不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讨个说法,于是通过网络介绍,找到了北京知名的征地拆迁维权专业律师尹利兵律师介入来依法维权。

【维权纪要】

听了林先生的情况介绍后,尹利兵律师不敢贸然表态,毕竟林先生作为农民掌握的材料很有限,而且他说的只是一种个人推测,没有任何资料能够充分证实。在与林先生充分沟通之后,尹利兵律师建议去当地进行实地考察,便于掌握第一手资料。

到了当地,尹利兵律师走访了当地几个村落,与熟悉情况的村民进行详细交谈,询问他们知晓的每一个细节,并实地看过施工现场,去过政府国土部门询问及村委街道核实,对征地的实施情况有了初步的判断。在与村民交流过程中,尹利兵律师感受到广大村民对此次所谓“征地”意见非常大,且大多数人主动表示愿意集体维权,甚至有部分村民已经通过走访的形式获得了信访答复。对此,尹利兵律师耐心地向各个村民作出咨询解答,宣讲土地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总结自己多年的维权经验,也鼓励大家抱团作为集体走法律途径来维权,依法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经过林先生的组织介绍,最终二十多户村民决定委托律师来启动法律程序。

名正言顺地接受委托后,尹利兵律师立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向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核实此次征地是否获得征地审批,果然得到意料之中的答复,“目前涉案地块并未有相应的征地批文存在”,显然,当地政府的征地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占。有了政府机关的明确答复作为有力证据,尹利兵律师指导进行全面反击,就龙湖镇政府的违法用地问题、非法施工问题、非法拘留等问题同时启动复议和诉讼程序,要求上级机关和法院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效,力求纠正当地政府的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任性行为。在法律压力之下,当地政府先是暂停施工,后又积极主动与林先生等人进行协商,愿意就已经占用的土地进行赔偿补助,并表示就相关补偿标准愿意召开听证会来征求大家意见,承诺会保留一部分土地作为安置地块给予村民安置。这一次,权力终于在法律面前低头。

【律师说法】

对于土地征收,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国土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只有省级以上政府才有土地审批权,且严禁土地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均涉嫌违法,如果农民朋友们面对当地政府可能存在地上述情况,建议主动联系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到你们当地进行调查核实: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是否包含基本农田,及房屋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当地政府实施征地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作者: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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