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概括
2010年11月,甲方(出地方)与乙方(出资方)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书》,双方约定由甲方提供地块、乙方提供投资款合作建房,并对合作分成等违约责任进行约定等。现该房屋进行城中旧村改造,甲方的儿子将该房屋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合同。现乙方起诉 甲方及其儿子,诉请按市场价赔偿其建房损失。
二、核心争议焦点
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若合同无效,原告主张按合同约定计算损失能否成立。
三、代理方案和策略。
甲方及其儿子找到本律师后,经详细了解本案实际情况,上述房屋实际由甲方儿子的名义进行拆旧建新,且甲方与乙方存在男女朋友关系,签订了上述协议属于双方同居期间。在此情况下,本律师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制定核心抗辩方向,案涉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且对原告证据提出一系列的质疑,提出原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有实际建房的事实,且原告提出的资金投入无法达到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同时,本案亦存在一些对我方不利的证据。
四、裁决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合同无效,且其主张去银行取钱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与本案有关,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我方进行围绕“合同无效”、“损失不成立“、”无证据证明 ”补充论证,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裁判观点,维持原判。
五、案件启示
1、合同纠纷汇总,合同效力是基础前提,若能精准识别合同无效情形,可以从根本瓦解原告诉请;
2、面对高额损失主张,需严格审查损失凭证的三性,避免原告已虚增损失转嫁自身风险;
3、代理被告案件,需主动挖掘对被告有利的法律依据与证据细节,通过针对性攻防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陈敏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