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冉凌波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75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描述
2022 年7月初,被告人李某某应约加入以陈某洪(另案处理) 等人为首的“跑分”犯罪团伙,该团伙长期多次在重庆市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等地邀约他人提供手机和银行卡,窝藏、转移犯罪所得资金。李某加入该团伙后,负责跑腿、接送“卡主”,并跟随、看守“卡主”取现等,协助陈某洪等人转移犯罪所得资金。截止 2022 年 8月23 日,该团伙共计转移信息网络诈骗犯罪以及网络赌博犯罪所得资金人民币 700 余万元。该案移送检察院后,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而协助他人转移,帮助转移资金数额 700 余万元,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端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二、案件结果
在我的介入下,最终由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变成缓刑10个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人民币五千元( 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四、对被告人李某的违法所得 700 元予以追缴。
三、办案过程
我在接到当事人委托后,通过阅卷,询问当事人,综合全案的案情,决定实行缓刑的辩护策略。通过仔细核实相关信息发现以下问题,首先,李某个人的涉案资金并没有700万,而应当是50万元,因为有些银行卡并不是李某的。其次,通过李某的供述发现,其作案的时间不长,系初犯,且认罪认罚。再者,通过调查其家庭情况发现,其有两个孩子年纪尚小,需要抚养。最后,积极联系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
四、律师观点
在掩隐案件中,涉案资金对当事人的量刑至关重要,因此,要仔细,逐项核对当事人的案涉资金数额,以免任意扩大当事人的涉案金额。同时,还应主动调查当事人的一些具体案件情节,比如是否是初犯,主观恶性,家庭情况并向法院提出。最后,律师也要帮助当事人积极联系被害人,争取取得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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