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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牌能否买卖or出租?

作者:米智琴律师时间:2024年09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8次举报

北京实行小汽车车牌摇号政策已超10年。车牌买卖、租赁纠纷也逐渐成为极具北京特色的争议。而对于车牌买卖或租赁是否有效,其法律后果如何,以及具有何种法律风险,仍有许多人不甚清晰。本就此稍作说明。

一、车牌能否买卖或出租?

不能,属违规行为。车牌指标实质上是一种行政许可,非财产,不具有市场价值,而是属于行政行为调控与配置的范畴,因此其无法进行买卖、租赁等。而且,《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北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所以,北京车牌并不能买卖或租赁。

二、车牌能否继承?

不能。车辆可以继承,车牌不能继承。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北京市对机动车实行摇号政策,车牌号具有人身属性,并非财产,所以无法继承。但车辆作为财产,当车辆拥有者去世后,是可以继承的。此时,根据号随车走的原则以及车辆管理登记的相关办法规定,如车辆被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其附随的车牌号可以依法变更登记到继承人名下。但继承者继承的财产并不是车牌本身,而是汽车,车牌本身随附在汽车之上,而非作为财产被继承。

三、车牌买卖或租赁的协议效力如何? 

协议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鉴于小客车车牌的买卖、租赁行为,属于扰乱了国家对于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实际案例中,人民法院一般援引此条,认为承租人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在京购车指标的情况下,通过签订协议书的方式,规避小客车数量调控规定,是对机动车登记管理公共利益的损害,不应受到法律保护,进而判令该类协议无效。

四、车牌买卖或租赁协议无效后,租金能够返还吗?能返还多少?

应当返还。返还金额视个案而定,一般会扣除一定使用期间费用。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规定,车牌买卖或租赁协议无效后,承租方有权要求返还租金。实务中,双方可协商确定返还的具体数额,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时,法院一般会裁判扣除一定金额的使用期间费用后,返还租金。

 

五、租赁车牌的车辆能否排除法院对出租人的强制执行?

不能。鉴于京牌指标不能过户,所以车牌租赁关系中,承租人的车辆需登记在出租人的名下,而非自己名下。此种情况可能导致,一旦出租人被法院强制执行,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作为财产之一,势必面临被法院查封执行的风险。此时,即便车辆真正所有权人即承租人,就此提出执行异议,基于车牌租赁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实践中此类主张也难以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另外,车牌租赁还存在出租人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辆出售、抵押等,导致车牌承租人财产损失的法律风险。

这正是,京牌租买有风险,租售都需要谨慎!


米智琴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执业律师资格、企业高级合规师资格、国企法律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5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法、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