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律师
程思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北-武汉主任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9:00-21:59)

咨询我
09:00-21:59

债务纠纷,起诉偿还出借200000元及利息

发布者:程思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199人看过 举报

2023-12-04

律师观点分析

事实和理由:

2018 年 4 月9 日,叶某经陈某介绍,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 2,000,000 元,后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叶某将合法取得的位于武汉市 20 个车位作担保。后原告向叶某银行转账 2,000,000 元。此次借贷的月利率为 1.5%,由叶某委托陈某按月向原告支付利息,连带保证人为陈某、张某,若叶某未按时支付利息或履行还款义务,三被告自愿承担原告因主张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陈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 2,000,000 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 100,000 元、于2023 年12月 30日前支付 200,000 元、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200,000 元、于2025年12月30日前支付 300,000 元、于2026年12月30日前支付 300,000 元、于 2027 年 12 月30 日前支付 300,000 元、于2028年12月30日前支付 300,000 元、于2029 年12月30日前支付 300,000 元;
二、如被告陈某未按时足额还款,则就剩余未还本金原告王某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陈某应向原告王某支付 2019年4月8日至 2022年 11 月24日期间的利息 473,200元,被告陈某并应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四倍向原告王某支付利息;
三、解除对被告陈某银行账户的查封、冻结;

程思,女,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学学士,律所“法+互联网”委员会委员。注重法律实践研究,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以及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3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工伤赔偿、合同纠纷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1420120********35 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工伤赔偿、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