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拜读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必须承认,这是一部凝结了邹法官及其团队的智慧结晶,值得反复学习揣摩,并结合诉讼实践不断深化。
在第十章,论述到要件审判九步法的第六步——争点整理。书中论及了这样一段“笔者层级旁听过一起案件,旁听时人很多,律师比较兴奋,但情绪以激动话反而说不清楚,颠来倒去反复说。法官沉不住气了,多次多次打断该律师的发言,‘请你简明扼要,挑重点的说’‘请你不要重复’……”总结起来,就是律师对于己方内容及观点表达反复,而法官为了引导发言表达比较强硬,致使法庭产生了一定的火药味。
在后文的论述中,邹法官从法官角度指出,如果主审法官能够较好的归纳争点,条分缕析,进而引导发言,可能就能更好的掌控庭审过程,准确地传递出对已经表述信息的听取并积极地推进庭审进程。
看到此处,对于律师而言,其实也更应关注对于案件分析,尤其是争点的把握与总结。因为我们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义务要运用自己的法律技术将其一般事实转化为法律层面的事实表述,并且条分缕析地呈现出争议焦点所在,进而通过证据,推动法官支持己方诉请。而且,当前基层法院法官的工作量都是满负荷的,如果我们律师能够在代理意见及可能的表达意见的文字材料中,充分论证已经提炼的争点已经有利论证,对于提高诉讼效率一定是大有裨益的。
当然,争点的归纳与整理并不是容易的事情。翻看最高院的“第四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民事篇”中的部分判决不难发现,争点的归纳即要精宕,又要富有层次,并且法官在其后还要围绕争点分层逐一展开论述。所以,从这方面而言,律师如果能够在争点归纳、逻辑框架中为法官提供支撑,使其能够采纳代理意见,那也就是某种程度上说服了法官。
反之,有些判决从事实到论证到判项的推演过程存在逻辑跳跃,个别甚至缺失争点归纳,就会让其判决难以被接受,某种程度上是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当然,这是法官的工作,或许其证明过程在其思想中已经完成,只是没有呈现,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就难以被说服…
综上,争点归纳的重要性无需再做强调,对于律师而言,准确提炼争点也应是办理案件中的重要发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