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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贩卖毒品克数不多判几年?广州荔湾区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2021-08-16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309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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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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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间,被告人廖某先后九次以廖某文为收件人,通过微a信以每盒50元的价格,向山东省济南市某药店工作人员徐某购买90盒(1板/盒,10粒/板)泰勒宁。2019年9月8日以每盒100元的价格向郑某购买2盒泰勒宁。后为从中牟利,被告人廖某多次向刘某、葛某贩卖,得款共计人民币269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关于被告人廖某提出其未向刘某和葛某贩卖泰勒宁,微a信转账属于借款或出资购买泰勒宁支付的货款的辩解意见,经审查,上杭县公安局调取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证据间能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证实被告人廖某通过微a信购买泰勒宁后分别向刘某、葛某贩卖的事实。因此,被告人廖某在法庭上翻供无理,其辩解理由不当,不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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