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案情简介:
郭某某与王某某于2007年4月23日登记结婚。2017年9月起,王某某与邱某某开始有婚外恋情,2019年4月双方产生纠纷分手。在两被告交往期间,王某某在未告知郭某某的情况下,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及微a信转账的方式,向邱某某给付资金23万元,还为其出资10万元购买车辆。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王某某与原告郭某某系夫妻关系,而被告王某某赠与被告邱某某钱款的行为,发生在其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然而被告王某某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邱某某,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也未经得财产共有人即原告郭某某的同意,系基于被告王某某在婚外与被告邱某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而且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无效。原告诉请确认被告王某某赠与被告邱某某财产的行为无效,向被告邱某某主张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于法有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