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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后悔还能打官司吗?广州花都区离婚律师

2019-09-18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19年09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354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财产分割后又因某些原因反悔发生纠纷的该怎么办-
  1、有效的房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通常不得反悔。如果因某些原因反悔,可以先与另一方协商,重新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提起诉讼需要合理的理由及相应的证据,并且还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无法推翻原有的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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