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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辞职后,还可以追讨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作者:黄劲夫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4日分类:劳动关系相关浏览:659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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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辞职后,还可以追讨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在现行经济大环境低迷的情形下,公司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有些公司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不会因为几千块钱花时间精力去走法律程序。拖欠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却不支付加班费、不购买五险一金等行为,这些行为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动者主动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后,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注意在辞职报告中注明辞职的原因(拖欠工资、拖欠加班费等)。那么应该如何主张经济补偿金呢?

一、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补偿金的情况,这里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将相关条款归纳如下: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7、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8、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10、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后追讨经济补偿金的过程

1、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在辞职报告中列明辞职的原因,并尽可能的留存复印件或照片,相关证据要注意保留。

2、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愿意与劳动者进行协商,所以可以先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补偿金的,因前期已经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4、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劳动仲裁属于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5、在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金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辞职前十二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通俗理解即前十二个月税前工资的平均值。经济补偿金有别与赔偿金,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此时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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