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朋芳律师
竭尽所能,为正义保驾护航
18625585319
咨询时间:09:00-18:00 服务地区

田XX、郑州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李朋芳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54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典型的不当得利纠纷,原告公司数年前因工作人员工作衔接问题,先被告人转拆迁款时重复转款,导致原告公司艘受损。后发现这一错误后及时与被告人沟通,被告人拒不返还,原告诉至法院。代理律师在本案当中首先向法庭证明了诉讼时效未经过,其次通过提供大量证据,向法庭还原了当年转款情形,使法庭认可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原告诉求得到支持。

李朋芳律师 已认证
  • 18625585319
  •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3.9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4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260分 (优于88.9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7篇 (优于98.37%的律师)

版权所有:李朋芳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9626 昨日访问量:1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