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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间酒后报假警650次!杭州一男子被判刑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03月01日分类:转载浏览:129次举报

浙江杭州的柴某在四年间,酒后无故或虚构警情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超过650次,造成警力资源被严重浪费、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被严重干扰,最终被判刑。


“这四年你总共拨打过多少报警电话?”

“记不清了。”

“为什么每次喝醉酒都要打110?”

“记不清了。”

“你记得每次拨打报警电话的内容吗?”

“记不清了。”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男子柴某却“一问三不知”。


“我就是喜欢喝酒,每次喝都要喝多,一喝多我就想打110,说的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了……”


2022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110接到一男子报警,四分钟的通话时间里,该男子不断重复“不想活了”“我要跳楼”等话语后挂断电话。随后的一小时内,该号码7次接通报警电话,但却口齿含糊、逻辑混乱,并无实质性报警诉求。因担心有意外情况发生,民警反复确认无果后展开搜索寻人,于4时30分在杭州市拱墅区某物流工厂门口找到该男子。当民警想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却发现男子浑身酒气,已处于醉酒状态,手中还在不断地拨打报警电话。

待其酒醒后,从“断片”男子口中得知,男子姓柴,来杭多年没有固定职业,平常靠给物流公司搬运货物为生。而柴某每次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酒。2018年6月,柴某第一次因醉酒“报假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原以为,这次的处罚会让柴某有所收敛。可没想到的是,这只是他“恶作剧”的开端……


经查,自2018年6月起,至2022年11月期间,柴某长期醉酒后无故、虚构警情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拨打次数650余次。


尤其是2022年,柴某的“恶作剧”疯狂“上演”。


“我妈要给我喝砒霜,你们快来救我!”2022年7月1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不想活了,我要跳楼!”7月15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妈要给我喝砒霜,你们快来救我!”8月12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是‘黑户’,老家不让我回去,我要自杀!”9月14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吸毒了,你们快来抓我。”2022年9月26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

仅仅2022年的十个月间,柴某就因“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8次。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柴某的行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多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之规定,2月2日,拱墅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2月16日,拱墅区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提醒


“报假警”的行为会影响公安机关对应当救助人群以及具体情形的准确判断,有比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报假警”的行为既可能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但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关键要看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案中的柴某长期无故或虚构警情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拨打次数超过百次,造成警力资源被严重浪费、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被严重干扰,应评价为“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拱墅检察微信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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