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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需理智 送礼要理性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02月26日分类:转载浏览:262次举报

小赵在情人节当天送给女朋友冰冰一部新款手机和多个“520”红包。第二天冰冰在回家途中碰到朋友,便和朋友炫耀,而小赵却觉得谈恋爱送礼物是两个人的事,没必要和他人炫耀。二人争吵后最终分手。

分手后的小赵想着送出去的礼物和红包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反正都分手了,自己要去找冰冰将礼物和红包要回来。可冰冰却说,这些礼物和红包已经赠与了,是不会归还的。

那么,小赵可以主张将情人节送出去的礼物和红包要回来吗?

法官说

恋爱期间双方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比如恋人之间发“520红包;1314红包”、节日礼物等都视为赠与。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避免承担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

 来源: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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