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子游戏和网络直播行业的飞速发展,许多游戏爱好者开始热衷于观看主播玩游戏,进行线上“云通关”。为了提升直播效果,许多游戏主播就会向观众或者其他玩家收购稀有的游戏道具,让直播内容更有趣味性。然而,有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个“商机”。
近年来,随着电子游戏和网络直播行业的飞速发展,许多游戏爱好者开始热衷于观看主播玩游戏,进行线上“云通关”。为了提升直播效果,许多游戏主播就会向观众或者其他玩家收购稀有的游戏道具,让直播内容更有趣味性。然而,有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个“商机”。
游戏皮肤,指的是游戏中角色武器、衣服等道具的外观装饰,通常要通过在游戏中抽奖、充值等方式才能获得。由于抽中部分美观的游戏皮肤概率非常低,也使得这类稀有游戏皮肤在玩家群体中炙手可热,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不仅玩家之间的交易非常火热,有些不法分子也想来“分一杯羹”。多年游玩该游戏的小汤手上也有几款稀有的游戏皮肤,就添加该主播为好友,想要问问价格。
虽然对方的报价令小汤满意,但毕竟刚在网络上认识,小汤不敢马上相信对方。而且游戏本身并不支持直接用现金交易游戏皮肤,交易双方需要自己在游戏中流转皮肤,在现实中转账支付,这就使交易存在一定风险。所以小汤决定先试探一下,向对方出售一款市场价格较低的游戏皮肤。在把游戏皮肤转到对方游戏账号后,小汤就把付款码发给对方,并很快收到了对方支付的600元人民币。第二天,双方又成功交易了一款价值2200元的游戏皮肤。
成功交易两次后,小汤也慢慢收起了戒心。5月某日,小汤再次联系对方,准备交易一款比较稀有的游戏皮肤。对方直接报价7800元,小汤马上就同意了,就和之前一样把游戏皮肤转到对方账号。但这一次,对方迟迟没有把钱款转给小汤,最后甚至直接拉黑了小汤。意识到自己被骗的小汤立刻报警。很快,对小汤实施诈骗的“游戏主播”楚某甲、蔡某,以及共同参与实施诈骗的楚某乙被徐汇公安抓捕归案。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三人向检察官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原来,楚某甲和蔡某此前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2021年5月,两人产生了做游戏主播骗取他人游戏道具,再转卖牟利的想法。 当小汤通过直播间“上钩”后,蔡某便立刻和楚某甲制定诈骗计划,想通过先正常收购几件比较便宜的游戏皮肤来获取小汤信任,再伺机骗取他的稀有游戏皮肤。没有钱的二人把小汤的付款码发给朋友楚某乙,谎称要向他借钱,实则让他扫码支付前两次购买游戏皮肤的钱。由于二人用于接收游戏皮肤的游戏账号也是楚某乙的,发现账号平白无故多出两款游戏皮肤的楚某乙便询问二人怎么回事,从而得知了事情原由。但明知他们正在实施诈骗行为的楚某乙非但没有阻止二人,反而在他们第三次骗得小汤的稀有游戏皮肤后帮忙销赃,得款8000余元,楚某甲分得3000余元,蔡某分得2000余元,剩余部分则归楚某乙所有。 日前,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楚某乙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楚某甲已另案处理。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楚某甲与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虚构购买游戏皮肤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电信网络诈骗,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楚某乙在明知二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根据相关规定,应当以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论处并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检察官想提醒大家,一旦发现身边有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规劝他们及时收手并主动自首,切勿像本案中的楚某乙一样,非但不进行劝阻,反而还提供帮助,最终一同身陷囹圄。 同时,检察官也想提醒游戏爱好者,特别是未成年人,适度游戏怡情,过度游戏伤身,不要沉迷游戏。在购买游戏道具时,要理性消费,量力而行,不要为了攀比炫耀而盲目购买。在交易时,也应尽量通过官方渠道,不要轻易相信游戏主播或其它游戏玩家,以免造成财物损失。如果一定要在玩家之间私下交易,也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证据,如若发生交易纠纷,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求助,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文章来源:徐汇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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