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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不成反被骗?请留意这些虚假网络贷款骗局!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0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07次举报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

今天

小编就以一起案例带大家认识

“网贷诈骗”这种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

最为高发的类型为网络贷款诈骗

违法犯罪分子将伪装后的网贷产品

推送给有贷款需求的网民

一些急需用钱的个体经营者

消费观念超前的大学生

上班族等人群是易受骗群体

案情简介

 被告人荣某某、刘某某等人经预谋后租赁场地,招募、组织陈某某、袁某某等人对外拨打电话,谎称是某金融贷款平台客服人员,诱导有贷款意愿人员添加指定的微信等账号。


后该团伙

以解冻账户、交纳保证金等虚构的理由

骗取被害人钱款

经查

仅2021年就有40余人被骗

诈骗金额达百余万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荣某某、刘某某等2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骗取被害人钱款,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处罚。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

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

十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相应数额罚金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官说法

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零容忍和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1】如需贷款,请到银行或正规信贷机构办理,不要轻信陌生来电和短信推销。不轻信打着“无抵押”“无担保”“当天放贷”等幌子的网贷服务广告。所谓的“测试信用额度”等贷款网站广告都是收集个人信息的,切勿向他人提供自身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

【2】如需贷款,请在正规平台下载贷款软件,未收到贷款前索要手续费、保证金的,都是诈骗,谨防上当受骗。遇到疑问时,应当及时拨打“96110”咨询或向官方客服核实。

文章来源: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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