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顶级稀缺游戏装备的“好友”玩家主动找上门,声称可以低价转让装备。这样的“好事”哪个游戏迷愿意错过?然而,却有人组团打着转让稀缺装备的幌子,行盗窃10万余元游戏装备之事。
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岑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对其此前所犯的盗窃罪,撤销原刑事判决中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代某、陈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和一年八个月,各并处罚金。
小张是某985高校的在读研究生,闲暇时刻喜欢玩些游戏。2022年3月,小张在玩游戏时,突然收到了一名“好友”玩家的私聊。这名玩家主动找上门声称,自己有些在市面上很稀缺的游戏装备,可以通过私下交易的方式低价转让给小张。 一时求装备心切的小张立刻添加了对方的QQ号,与其详谈游戏的装备价格与转让方式。对方先是要求小张打开自己电脑的屏幕共享,并让其退出当前游戏账号转到游戏登入界面。同时,对方又给了小张一个二维码让其使用游戏登入软件扫码。 “你扫完码后,装备就都可以转给你了。”看到这句话的小张并没有多想,直接使用软件扫码。随后,在对方的指挥下,小张在电脑界面上又进行了一些无意义的操作。没过几分钟,小张发现事情似乎有点不对劲。反应过来后,小张立刻登入自己的账号,但令小张措手不及的是,自己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找不到了。 小张此刻才明白,原来对方让自己之前扫的码,就是自己游戏账号的登录验证码。趁着自己被指挥着随意操作时,对方堂而皇之地登入账号转移了自己账号内的大批游戏装备,而开屏幕共享也是为了更好地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 气不打一处来的小张随即前往派出所报警。经统计,小张此次被盗装备价值10万余元。一个专门盗窃高等级游戏装备的犯罪团伙也浮出水面。
无业人员岑某某曾于2022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然而,岑某在前案取保候审期间,却没有静心悔过。为非法牟利,被告人岑某某伙同被告人代某、陈某,并指使被告人陈某在某电竞公寓专门开设房间,盗窃其他玩家的游戏装备。
为了能迅速获取利益,岑某某对三人的日常工作生活纪律进行规定,并制定了环环相扣的线上盗窃的流程。代某、陈某先负责寻找并搭讪游戏装备等级高的玩家;后由岑某某冒充对方玩家的好友,诱骗对方扫描其发送的游戏账号登陆其二维码,登陆对方游戏账号后窃取游戏装备;出售获利后,应岑某某要求,以岑某某、代某、陈某从大至小的一定比例进行获利分成。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示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检察官说法
【1】检察官提醒,现在多数年轻人娱乐消遣时都喜欢玩游戏,大家在享受游戏胜利带来的喜悦的同时,也催生了代练、账号或装备倒卖等各种行业。
【2】游戏装备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网络虚拟财产的安全需要人人维护,切忌触碰法律底线。
文章来源:闵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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