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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猫腻多,陷阱需提防!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01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9次举报

    装修房子本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想要为装修省点钱,没想到却落入了设计师的圈套。家住上海的花甲老人于女士在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其公司的前设计师蒋某利用客户对其信任,多次以可以低价订购家具等为由,骗取被害人于女士共计人民币近17万元。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蒋某依法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警方收到于女士报案:“蒋某就是一个大骗子!”“他收了钱没有去预定付款,纯属诈骗!”“请警察同志为我伸张正义,打击罪犯!”这则报警信息揭开了一个不良设计师的黑心骗局。

    2021年9月,于女士上网搜索并联系了一家装修公司想要为自己的房屋进行翻新装修。几天后,该公司的设计师蒋某就登门来到于女士家中为她设计,在看到完整的装修方案后,于女士十分满意,直接就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并且现场支付了人民币6万余元的订金。

    于女士刚离开装修公司,不久就接到了设计师蒋某的电话:“我这边有渠道帮你和别的客户一起团购装修材料和家具电器,购买的价格比装修公司还便宜。”因为刚刚看过蒋某的设计图,于女士对他的专业能力颇为信任,加上自己本身不懂装修,现多一个专业人士帮自己把关,就欣然同意了蒋某的提议。

    于女士的子女经常不在身边,蒋某便借机热情提议陪同于女士挑选家具。一天,蒋某带着于女士去线下家具城,于女士当场看中不少家具想要下单,但蒋某却说自己能通过品牌经理以更低的折扣拿到货,让于女士把相关费用都转给自己,并向于女士“振振有词”地担保自己能搞定一切,还编造了有模有样的折扣价格等名目,让于女士信以为真。之后蒋某将所有其他需要采购的东西以微信图片方式发送给于女士,对方选定后直接把钱转给了蒋某。有一次,蒋某微信发送了他与公司装修队队长的聊天记录,告诉于女士她家的墙面不平,需要修整,本来需要9000元,他能够帮于女士打折只需7000元,于女士对此深信不疑,还以为是自己遇到了热心善良的设计师,私下甚至单独转给了蒋某2000元“红包”来表达感谢。

    2021年12月4日,家里的基础工程已初步完成,于女士正等着蒋某帮忙采购的家具进场,却始终没等来家具到货的消息。于女士不得已来到装修公司询问,公司与家具品牌方沟通后,发现从未收到过蒋某声称的订单,也未收到过付款,且蒋某已经离职!于女士立马意识到自己掉进了蒋某精心编织的谎言陷阱中,蒋某也推三阻四地不肯归还所有费用,于女士随即向警方报案。

    到案后,蒋某对自己的欺诈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自己虚构有渠道可以购买到比市场价更便宜的装修材料和家具电器来骗取于女士的装修款项,实则是为了满足私欲,供自己还债和消费,于女士家中墙面的问题也属自己编造,与装修队队长的聊天记录截图,也是将其他客户家的问题嫁接到了于女士家,为的是骗取于女士的信任和钱款。经查,蒋某先后共骗取于女士近17万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很多人喜欢找专业的装修公司来全权负责,这样确实省时省心,但仍需警惕那些不怀好意的不法分子,谨防他们利用客户与装修公司间的信息差,虚构打折或促销信息诈骗客户。检察官提醒,装修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转账需谨慎,尤其在碰到设计师或其他员工提出私下转账要求时,务必仔细甄别,尽可能通过公司层面交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不做骗局中的“冤大头”。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文章来源:静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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