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钟兴刚律师团队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37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是本律师2015年办理的刑事案件,收案后还是有点战战兢兢,因为当时刚执业2年,虽然对刑事案件充满热情,但毕竟经验不足,且涉及毒品犯罪,给一般人的感觉都是很严重的事项。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特意购买《司法解释与指导案例刑事卷》的书一本,目的是为查询相关指导案例,结合当事人的情况,来论证当事人的行为;其次查询相关司法解释,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搜索到当时最新的《毒品犯罪武汉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该纪要中关于毒品数量的规定:《纪要》采用了事实推定的证明方法。即根据行为人贩卖毒品及从其住所等处查获毒品的事实,推定查获的毒品是用于贩卖。但根据推定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反证是指确有证据证明查获的毒品并非贩毒人员用于贩卖,包括其为他人保管用于吸食的毒品,为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持有祖传、捡拾、用于治病的毒品等。贩毒人员对查获的毒品实施的行为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等其他犯罪的,应依法予以认定;上述规定至少规定了例外条款,辩护人结合当事人的案情,作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认定当事人属于例外规定,法官虽然最终没有采信,但根据公诉机关提出的8年以上量刑意见,法官当庭判决被告人7年有期徒刑,并对毒品数量认定的例外情形,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普法,被告人认罪服判。细节决定成败,律师只要用心去办理案件,虽然不能左右案件的走向,至少能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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