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左庆玉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30日 5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冯某某诉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原告冯某某通过银行存款、汇款、自动柜员机转款(已看不清楚,向银行咨询说也不能提供)、现金等方式给马某某借款7.5万元,但没有借条,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仅能证明给马某某转款、存款等事实,数额也与实际借款本金有一定的差距。
2.律师告知了目前这些证据的瑕疵,也指导冯某某如何收集、补充证据,后冯某某根据律师的建议和指导收集了相关证据。
3.本案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但如果冯某某仅凭以前的证据起诉马某某,马某某如果不承认借款的实际数额,则判决支持冯某某的借款数额与实际数额有一定的差距。
4.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些人往往觉得自己提供的证据能证明相关事实,但律师却不能认同他们的看法。本案中,作为原告必须证明借款事实和借款数额,如果不能证明就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经过调解,达成了马某某两年内还清本息8.5万元。如果没有充分确实的证据,很难达到调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