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赵女士经女儿男友陈某介绍,了解到某"高收益理财项目",累计转账65万元交由陈某操作。后该平台被认定为非法传销平台并倒闭,全部投资款亏损。赵女士起诉索赔69万元,陈某辩称"无偿帮忙不担责"。法院判决:委托合同因平台非法而无效,赵女士全程知情、自主配合投资,承担90%主要过错;陈某明知平台违规仍协助操作,未尽审慎义务,承担10%赔偿责任。
为什么"帮忙"也要担责?
核心规则: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57条,委托理财若投资对象为传销等非法平台,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无效后,按双方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委托人作为资金所有权人,本应对投资风险进行理性甄别,承担主要责任;受托人虽出于人情帮忙,但协助参与违法投资且未尽审慎注意义务,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划分关键看三点:
- 平台性质: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平台,委托合同一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 委托人过错:是否全程知情、是否实地考察、是否轻信"高收益"承诺;
- 受托人过错:是否明知平台违法、是否承诺保本、是否擅自挪用资金。
特殊情况:若受托人将资金挪作私用(未投入约定项目),该部分构成"无权占有",须全额返还,不适用过错分担。
实操建议:
- 对委托人: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任何承诺"保本高息"的项目均涉嫌违规,切勿轻信;
- 对受托人:人情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协助参与违法投资,"无偿"不等于"免责";
- 维权路径:发现平台涉嫌传销,立即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
记住:委托理财,选对平台比选对人更重要;参与非法投资,双方都有过错,谁也别想全身而退。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