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最近,一位当事人小周急匆匆来找我:"陈律师,我合同下月到期,公司说'想走就走,不续签了',连补偿金都不给,有这说法吗?"
我告诉小周:公司这话,纯属忽悠!今天陈律师就给大家掰扯清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到底有哪些法律红线不能踩。
先说一个真实案例。 小周在某互联网公司干了三年,合同到期后公司单方通知不续签。小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辩称:"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不需要赔钱。"但仲裁委最终支持了小周的诉求——公司不续签,必须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小周拿满了3个月工资。
知识点一:到期不续签,谁开口谁掏钱。 合同到期,如果公司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你不同意,公司不用赔;但如果是公司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导致你不续签,公司必须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知识点二:签两次固定合同,你就"铁"了。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二次合同到期时,只要你没有严重违纪等法定情形,公司就必须跟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多公司玩"不续签"来规避,法院一般不支持。
知识点三:到期了还让你干活,算"事实劳动关系"。 合同到期后公司继续让你上班,但拖着不续签,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公司要从第二个月起每月付你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知识点四:孕期、医疗期等特殊保护,合同必须"续"到情形消失。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或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必须自动续延到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
知识点五:经济补偿金怎么算?有上限!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按三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陈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合同到期不是"终点",而是你维权的新起点。无论续签还是终止,都记得保留好书面通知、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遇到纠纷,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别让自己的合法权益"过期"!
守住红线,依法续签,让每一份劳动都有保障!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