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最近遇到不少打工人来找我诉苦,说入职后公司迟迟不给交医保,为了看病能报销,自己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全额掏钱交医保。大家心里都很憋屈:“陈律师,这本来该公司出的钱,我离职后还能找他们要回来吗?”
今天给大家吃颗定心丸:能要回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你为了自救垫付的钱,法院支持你向公司追偿!
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孙先生入职了一家设备公司,公司不仅没签劳动合同,也没给他交社保。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孙先生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每月自掏腰包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半年后,孙先生离职并起诉维权。法院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明确指出:公司未履行缴费义务,导致孙先生自行承担了社保费用,产生了财产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全额赔偿孙先生垫付的6155.46元社保费用!
为什么员工自己交的钱,能让公司赔?
首先,缴纳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有些老板会拿出员工签字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来抗辩,这在法律上是绝对无效的!任何试图规避社保责任的私下约定,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其次,公司构成了“不当得利”。虽然你的钱是交给了社保局,但因为你替公司交了本该由他们承担的统筹部分,公司实质上免除了这笔法定债务。这种把公法成本转嫁给劳动者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必须予以返还。
当然,追偿也是有技巧的。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参照职工社保的缴费标准,扣除掉你个人理应承担的比例(比如养老险的8%),只要求公司返还他们本应缴纳的份额。
所以,各位职场人,如果遇到单位漏缴、拒缴医保,千万别自认倒霉。第一时间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以及你自行缴纳医保的发票和银行流水。你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无法解决,直接拿着缴费凭证去法院起诉。法律绝不会让老实人吃亏,属于你的合法权益,咱们一分都要争回来!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