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在劳动纠纷中,很多打工人遇到公司违法辞退,第一反应都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上班”。可如果法院真的判决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了,公司却耍赖不让你进门,该怎么办?难道只能干耗着吗?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揭开这个维权死结。
季某被某水泥公司违法辞退后,经过仲裁和法院审理,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公司违法,双方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判决生效后,水泥公司却当起了“老赖”,始终消极应对,不给季某安排岗位,也不提供劳动条件。季某多次微信沟通甚至申请强制执行,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季某再次申请劳动仲裁,直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最终支持了季某的诉求。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确实给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和“要赔偿金”的二选一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选了前者就彻底断了后路。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就负有安排岗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季某没有任何过错,是公司的恶意对抗导致双方彻底丧失了信任基础,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季某另行主张赔偿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陈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你打赢了恢复劳动关系的官司,但公司拒不履约,千万不要一直被动等待。你可以依法收集公司拒不安排工作、拒绝你复工的证据,另行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法律既保障你的救济路径,也绝不允许用人单位恶意玩弄程序。
同时,这也给用人单位提了个醒:生效判决必须尊重。试图用“消极对抗”来逼迫劳动者放弃维权,不仅无法达到目的,反而会因为恶意阻碍履行,最终承担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的法律责任。诚信用工、依法履约,才是企业规避更大风险的唯一出路!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