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现在很多人骑电动车,手里总离不开手机,边骑边刷视频、回消息。但今天我要给大家敲个警钟:这种“盲骑”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一旦发生意外,法律绝不会因为“谁惨谁有理”就让你免责!
边骑边刷手机,摔成一级伤残
我曾关注过北京房山法院审理的一起真实案件:孟师傅骑电动车出门,不仅没戴头盔,还一边骑车一边低头操作手机。结果,他偏离了非机动车道,前轮直接撞上了路边翘起的排水沟盖板。
这一摔后果极其惨痛,孟师傅重度颅脑损伤,四肢瘫痪,完全丧失了语言和行动能力,成了一级伤残(植物人状态),仅医疗费就花了50多万。事后,孟师傅的家属将负责该路段养护的路政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00余万元。
“谁惨谁有理”行不通,过错比例定责任
家属认为,路政公司没及时修好翘起的盖板,是事故元凶,理应全赔。但路政公司也很委屈,认为盖板在路边不影响通行,是孟师傅违法驾驶才导致了事故。
法院最终是怎么判的呢?判决结果非常清醒:孟师傅作为驾驶人,未戴头盔、玩手机分心、偏离车道,这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自担**70%的责任!而路政公司作为道路养护方,没有及时排除翘起盖板的安全隐患,存在一定过错,承担3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路政公司赔偿孟师傅100万余元。
陈律师提醒:
这个判决给所有交通参与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首先,法律讲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绝不会纵容“谁伤谁有理”。电动车是“肉包铁”,骑行时必须戴好头盔、专心看路,绝不能把生命交给手机。其次,道路养护单位也不能掉以轻心,路边的排水沟盖板同样是交通附属设施,有隐患不修,出了事照样要担责。
马路不是游乐场,风险防范意识才是我们出门在外的“隐形安全带”。千万别拿生命去赌侥幸,一旦酿成大祸,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一个健康的身体!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