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在外租房,很多打工人都有过这样的憋屈经历:房子还在租期内,房东为了卖房,隔三差五不打招呼,就带着陌生人上门看房。你稍微抱怨几句,房东还理直气壮地说:“房子是我的,我看看怎么了?”遇到这种情况,难道租客只能忍气吞声吗?
今天我就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入库的真实案例,给大家吃颗定心丸:房东擅自频繁入户看房,属于严重违约,租客不仅能直接解约,还能要求全额退还押金!
房东给密码,中介“突袭”看房
我曾关注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例:租客彭某租了一套房子,带着母亲和孩子安心居住。可没过多久,房东为了卖房,竟然私自把大门的电子密码告诉了中介。于是,中介隔三差五就带着陌生人“突袭”入户看房,有时一天来好几拨,甚至挑在清晨和深夜休息时段。
彭某多次向房东抗议,表示这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但房东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彭某只能愤怒退租。结果房东以“租期未满12个月”为由,强行扣下了彭某的押金。彭某一气之下将房东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必须全额退还押金!
侵犯住宅安宁,房东无权扣押金
为什么法院会这么判?核心在于法律对“住宅安宁权”的保护。房屋一旦出租,使用权就归租客所有。房东未经同意频繁带人入户,甚至把密码给中介,这不仅制造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是对租客隐私和住宅安宁的严重践踏。
当这种侵扰超出了合理限度,导致租客无法正常居住时,在法律上就构成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此时,租客提出退租是行使法定解除权,不属于违约!既然不是租客违约,合同中“提前退租不退押金”的条款自然就不适用,房东必须全额退还押金。
陈律师提醒:
以后遇到房东频繁擅自看房,千万别直接一走了之。一定要按这三步走:第一,留存证据,保存好沟通记录、看房视频,证明房东是“未经同意、频繁入户”;第二,书面抗议,通过微信明确告知房东停止侵权;第三,依法解约,若房东拒不改正,直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
租房花钱买的是安稳,不是随时被打扰。面对房东的越界行为,大家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