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秦皇岛的陈文毅律师。最近有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和职场新人向我咨询:“陈律师,公司说要先签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等试用期通过了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在这里,我要明确地告诉大家: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而且,这种“小聪明”反而会成为你维权的有力武器。
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刚毕业的小王入职了一家传媒公司,公司拿出一份《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说等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小王没多想就签了。可到了第3个月,公司却以“考核不合格”为由,直接通知小王走人,并且拒绝支付任何赔偿。
小王找到我时非常委屈。我告诉他,别担心,公司的这个操作反而“送”了你一份大礼。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这个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该期限直接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小王和公司签的这份所谓的“3个月试用期合同”,在法律上就是一份为期3个月的正式劳动合同!既然没有试用期,公司就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简单粗暴的理由辞退小王。最终,在我们的严正交涉下,公司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不向小王支付了相应的赔偿金。
作为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大胆签,别害怕:如果公司执意只签试用期协议,你可以先签。因为法律已经为你兜底了,这份协议会自动转化为正式劳动合同。
留证据,防抵赖:一定要保留好这份“试用期合同”的原件,以及你的打卡记录、工作聊天记录等,证明你确实在这里上班。
懂维权,不吃亏:如果公司在所谓的“试用期”内随意开除你,或者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工资的80%,你完全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或补足工资差额。
职场的第一课,就是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遇到这种想钻空子的公司,别慌,法律永远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