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佑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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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判处缓刑,送锦旗表示感谢

发布者:周佑兴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2377人看过 举报

2023-11-03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2021年10月-11月,被告人刘某某为办理贷款办理公司,2021年12月6日、被告人刘某某明知上线将银行账户用于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仍在上线指示下进行人脸识别,从上线处获得报酬人民币10000 元.同日被害人在网上被人诈骗。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 365270 元转入上述账户。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数额达人民币365270 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人周佑兴律师提出被告人刘某某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建议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被告人刘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律师分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于目前高发案件,有的当事人犯了罪都不知晓,法律意识淡薄。

律师建议:不要贪图钱财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自己账户的不明资金不要进行人脸识别进行取款,应及时报警。


周佑兴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法律专业,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企业合规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周佑兴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津区
  • 执业单位: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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