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某某物流有限公司认为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双方约定了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多次要求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更换零部件且要求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0多万元,在质保期内,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以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发动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100余万元、赔偿误工损失20多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主张根本性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的核心在于违约行为必须达到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而非任何违约行为均可。根本性违约需达到严重违约且违约具有不可弥补性、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等情形。。
律师点评:发动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以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性性能故障(比如动力突然失效、失控、起火),是否存在本体结构性损坏(比如缸体开裂、轴承断裂弯曲、拉缸、烧瓦)、是否存在关键系统失效且维修无效(比如燃油系统堵塞导致严重供油不足或润滑系统失效导致抱死、烧瓦)、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关键性能严重下降(比如机油压力过低、水温过高导致拉缸或制动、转向系统因发动机相关部件故障而失效。
律师建议:主张产品质量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需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主张根本违约并解除合同,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司法实践中,主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需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认定根本违约需达到违约后果严重,使守约方无法获得合同项下主要权益;违约无法通过继续履行或补救措施予以弥补;守约方继续维持合同将承受严重的损失或风险。
周佑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