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不起诉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于2022年7月8日抓获,于2022年9月20日移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辩护人周佑兴,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实施了《刑法》禁止的行为,但系初犯、认罪认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如实供述、赔礼道歉等情节,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决定对陈某不起诉。
周佑兴律师
发布者:周佑兴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7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不起诉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于2022年7月8日抓获,于2022年9月20日移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辩护人周佑兴,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实施了《刑法》禁止的行为,但系初犯、认罪认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如实供述、赔礼道歉等情节,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决定对陈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