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培源律师网

专业、高效、有责任心的律师值得您信任

IP属地:江苏

陆培源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08:00-22: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86090540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打给女友的钱,能要回来吗?

发布者:陆培源律师|时间:2025年04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54人看过举报

[婚姻家事系列]

来源人民法院报

 

打给女友的钱,能要回来吗?

 

【基本案情】

“谈恋爱两年,只见过一面,我就给她转了60多万元。”原告阿明原以为自己是一个幸运儿,通过网络找到了真爱,没想到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2020年,阿明在网上认识了阿玲,经过一段时间聊天往来后,两人于2021年5月确立了恋爱关系。网恋期间,为表达自己对阿玲的关心和爱意,阿明经常给阿玲发“520”“1314”等数额的红包或转账,还有一些其他款项,明确表示是赠与阿玲。

但让阿明没有想到的是,阿玲要的还不仅仅是这些。还没确定恋爱关系的时候,阿玲就经常以朋友急用钱、交水电费、同事结婚发红包等理由向阿明借款。后来阿玲更是变本加厉,不断以需偿还亲戚朋友或贷款平台借款、支付房租、生病检查治疗、给家里长辈寄钱、母亲做肿瘤切除手术、交奶奶去世丧礼钱、准备嫁妆购买首饰等理由,要求阿明给她打钱,有时甚至是一天中以不同理由多次索要钱财。而一旦阿明表示自己真的没钱了,阿玲就用分手作威胁,要求阿明向亲朋好友借款或向贷款平台贷款、刷信用卡、向老板预支工资,无论如何都得凑钱给她。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销售员,一个月工资就1万出头,实在无法承受。”阿明说道,两人于2023年2月决定分手,他想让阿玲还钱,阿玲却表示要等她工作了再慢慢还。阿明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阿玲返还阿明借款本金9788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阿明不服该判决,又于2024年4月上诉中院。

 

【裁判结果】

中院依法判决阿玲返还阿明借款本金41991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裁判理由】

中院经审理查明,阿明主张其向阿玲转账的钱款中部分款项性质系借款,阿玲也承认有部分案涉转账款项属于借款,故可确认双方确有存在借贷关系。

那么到底哪些转账属于借款?借款金额又是多少?

根据阿明的举证,案涉转账款项除他已主动承认系赠与部分外,剩余款项都是在阿玲主动提到用钱需求后,他才进行转账,且大部分都是他在自身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因经不住阿玲的强求,向亲朋好友或平台借贷才凑齐的,并没有证据证明他有赠与这些款项的意思表示。

二审法官认为,在恋爱关系中,双方并无赠与的责任或义务,不能仅凭恋爱关系便推定双方之间经济往来为赠与而排除借贷事实。针对恋爱双方之间往来款项性质的认定,需要根据双方是否曾确认款项性质以及恋爱关系程度、经济能力、消费水平、金额大小、金额含义等事实和因素综合予以判断。

法官认为,本案中,根据双方确认的事实,双方仅系存在所谓网络恋爱关系,现实见面接触次数寥寥,也不因有共同生活而存在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共同生活费用的情形。两人收入、经济能力又都一般,阿明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向阿玲转账数十万元,已经远超他的经济能力承受范围。综合考虑,仅凭双方存在所谓网络恋爱关系,并不足以推定这些款项的性质系赠与,故阿明主张其没有赠与意思表示的106笔转账共420914元应认定为借款。

至于阿玲提出的阿明转账款项涉贷款转借、合同应属无效的主张,二审法官表示,借贷合同的效力并不影响借款本金返还的认定处理,也不影响债权人自债权主张无法实现后,请求逾期付款损失的认定处理。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苏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86090540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80216

  • 昨日访问量

    160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陆培源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