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劳动系列]
来源江苏省律协2020-2023
《优秀劳动争议案例汇编》
公司将员工销售提成与综合毛利率挂钩
是否合理?
【基本案情】
2021年年初,某某材料公司与其员工陈某某签订《目标责任书》,约定:(1)销售提成根据销售额达到不同档位,按照不同的比例乘以综合毛利计算(例如:销售额在1100万至1400万,则提成为总销售额综合毛利20%);(2)全年综合毛利不低于15%。然而,之后某某材料公司以该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营业收入小于营业成本(即毛利为负)为由拒绝发放相应的销售提成。因此,陈某某通知某某材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对某某材料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及经济补偿等。
本案中,某某材料公司在明知下一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会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提成的发放及计算与毛利进行挂钩,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达到拒付销售提成的目的。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某某材料公司向陈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提成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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