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案件,一、二审败诉,省高院啊,又驳回了你的再审申请,向省检察院申请检查监督也没有支持,很多人听到心就凉了,所有的路都走完了,案子是不是彻底的死了?这可不一定,民事诉讼法209条以及刑事诉讼法254条都规定了一件事儿,最高人民法院有权纠正下级法院的错误判决,可以裁定撤销错误的文书提审或者指令再审。换句话说,最高院还有一扇门没有关,那就是依职权纠错。
什么叫依职权纠错啊?也就是说,最高院自己有权利主动审查,主动纠错。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程序终结不代表原判决结果一定是正确的,这条法律就是给错案留的最后一道缝儿。但是光有法律规定还不够,不会操作一切归零,实践中,很多人在这3个环节就卡住了:
一、材料不知道往哪交,邮寄申诉状石沉大海,跑到最高法院巡回法庭,门都进不去,还有的人材料被转回了一审法院,等于白忙一场,二、申诉状格式不对,有的人把申诉书写成了信访信,很多人把申诉当成信访,哭诉我冤枉,结果被法院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转办。申诉和信访是两码事,申诉是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信访是反映诉求,写错了,案子就进了另一个通道了。
三、有的人写申诉状找不准原判决错在哪里
法院依职权纠错啊,不是主动上门服务的,你必须要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违法四个方面,逐条列明原审判决的错误和法律依据,说不出问题在哪,法官想帮你都无从下手。
那么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第一步要找对地方,别跑错了地方。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个省市的案件,就得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来提交,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安徽省四个省的案件要向位于郑州的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申诉,其他省份要找到对应的巡回法庭,案件原审法院在哪个省就找哪个巡回法庭。
第二步,你的诉求一定要写清楚,别写成信访信了。记住一条,只要求撤销原判,不要要求改判。法院依职权纠错,只能做程序的审查,确认原审判决是不是有错,但不能直接改判。所以诉求只能写请依职权撤销原判。具体的诉讼请求要在案件重审阶段再提,写错了就成了信访信了被转回基层法院。
第三步,要找准原审法院的硬伤,从四个方面来找,1,事实认定错误,原审的事实和证据对不上。2,证据采信错误,关键证据没有质证就被采信了。3,法律适用错误,引用的法条和案件的事实不匹配。4,程序违法,该回避的没有回避。4、就是材料要一次性的备齐,别来回的补,时间全浪费了。必备材料清单,一就是申诉状,写清楚事实、理由、法律依据。第二呢,原审的判决书、裁定书,三、再审驳回的通知书,四、检查监督决定书,五、身份证明书、证据材料目录和复印件,一次性的寄全,减少因材料不全而被驳回。
综上,再审和检察监督不支持,不代表原判决结果是正确的。最高院的依职权纠错通道还在,但这条路需要你用专业的材料、精准的诉求、清晰的法律依据去敲开。把申诉当信访哭诉,法官不会理,把诉求写清楚,法律依据列明白,法院才会依法审查。你的案子走到哪一步呢?再审被驳回了吗?检察院检察监督没支持吗?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是商丘李政律师,专办疑难复杂案件。
李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