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高X与马X2008年5月1日经网络组织的单身青年户外互动相识,2009年8月14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4年4月24日生育一女马小某,双方均系初婚。因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夫妻二人的生活矛盾不断。高X性格较为温和,平时承担家务的同时还带孩子。马X婚后与婚前性格差异较大,脾气暴躁,性格扭曲,经常对高X进行辱骂,殴打。结婚不到一年,因马X殴打高X,高X便与之分居半年,后经马X主动求和,关系才得到缓和。但是好景不长,自从有了孩子,马X的脾气愈演愈烈,甚至在家庭矛盾争吵过程中持刀误伤高X父亲,并对二老恶语相加,完全不感激老人为他们抚养孩子的辛苦。高X便与马X协商离婚无果,无奈之下将马X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说法】
良好的感情是婚姻维系的基础,本案中高X与马X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后六年,感情基础较为稳定,虽然时常会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但夫妻二人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就高X和马X的感情经历而言,双方的感情并未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因此在一审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告马X能够反思自己的错误,愿意改正确定,为解决家庭矛盾付出努力,故一审法院并未准许二人离婚,也是希望给其夫妻二人一个重归于好的机会,希望二人能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生活,将心比心,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加强沟通和好如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