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侯涛律师以“履行不能”破局,终审判决解除工业地产买卖僵局
一、案情简介:一宗“卡壳”的厂房买卖
这事发生在四川成都。一家投资公司(卖方)和陆先生(买方)签了份厂房买卖协议,厂房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合同里有两条关键约定:一是买方必须是“公司”而不是个人;二是卖方在收到全款后,最长三年内得把房产证办下来。
陆先生付了一半房款,100多万,厂房也拿到手用了。可到了该付尾款的时候,他犹豫了——他担心这厂房产权证将来根本办不下来。于是,他咬定尾款不付,还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卖方公司当然不干,反过来也起诉,要求陆先生支付尾款、违约金,还得配合提供办证需要的公司材料。
二、专业抗辩:侯涛律师的三重“法律手术刀”
接手卖方公司案件的侯涛律师,面对一审不利判决(一审支持了买方解除合同),没有纠缠于买方“不安抗辩权”是否成立的细节,而是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命门”。
第一刀,直指合同根本目的。 侯律师经深入调查发现,案涉厂房属于当地“工业总部基地”项目,政策明确规定只能卖给“经认定的工业总部企业”。这意味着,购买主体有严格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是随便一家公司就能买。
第二刀,转换诉讼策略。 侯律师在二审中提出,本案核心并非买方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而在于合同是否还具有继续履行的客观可能。既然陆先生明确表示其不符合“工业总部企业”的购买资格,合同基础已然丧失,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
第三刀,精准适用法律。 侯律师将法律依据从关于合同解除权的条款,转向《合同法》关于“事实上不能履行”的规定。这一转变,将案件焦点从“谁违约”的争论,提升到“合同是否还能执行”的实质层面,为法院裁判开辟了更清晰、更根本的路径。
三、判决结果:律师策略扭转乾坤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侯涛律师的代理意见。二审判决书明确写道:
改判解除合同:撤销一审关于“确认合同解除”的判项,直接判决解除双方合同。这不仅是结果的改变,更是法律定性的修正。
认定根本履行障碍:法院认定,因政策限制导致陆先生不具备购买资格,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构成履行不能。
妥善处理后续:合同解除后,卖方返还已收房款,买方返还房屋,了结纠纷。
这一判决,避免了双方在“是否违约”的泥潭中继续缠斗,从根源上解决了纠纷。
四、社会意义与启示
这个案子虽是个案,却给类似交易敲响了警钟:
政策红线是交易的“地基”:尤其涉及土地、房产等特殊资产的交易,买受方资格、土地用途等政策限制,是签约前必须查清的第一道关。地基不牢,合同大厦随时可能倾覆。
律师的价值在于洞察本质:优秀的律师不仅是法律条文的解释者,更是复杂事实的梳理者和案件突破口的发现者。侯涛律师没有在一审的失利框架内修补补,而是跳出争议,抓住了“履行不能”这一核心,体现了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实战智慧。
司法倡导理性解纷:二审判决没有拘泥于违约责任分配,而是基于事实履行障碍裁判,促使纠纷实质化解,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避免了当事人无谓的诉累。
结语
在这起案件中,侯涛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敏锐度和策略性思考,成功引导法院穿透合同表面的履行争议,直视交易无法完成的政策壁垒本质,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中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他的代理,堪称一堂“如何抓住案件真正争点”的精彩实务课。
侯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