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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作者:董成林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6次举报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148条及150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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