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赵玉杰律师
赵玉杰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浦东新区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请求返还15万元反担保费,举证不能一审二审连连败

发布者:赵玉杰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24日 11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15日,XX公司与案外人某水暖厂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庞XX作为担保人在《土地租赁合同》上签字。该地块原系庞XX承租,由庞XX介绍后XX公司和某水暖厂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XX公司曾向庞XX支付15万元。租赁合同期限内,XX公司通过诉讼解除了与某水暖厂的《土地租赁合同》,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系XX公司违约。随后,XX公司以保证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庞XX退回15万元保证金。

此案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律师观点:

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本律师认为,被告的确收到了15万元,关键问题在于这个15万到底是什么性质?是如XX公司所诉称的反担保费用还是转让费?律师综合本案的证据材料及举证责任分配两个角度来分析,认为15万元属于转让费,而非反担保费用,因为反担保和担保一样属于要式法律行为,需要有书面的反担保合同才能成立,而本案在原被告之间并不存在书面的反担保合同。

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属于反担保费用举证责任在原告,在原告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因未能举证证明其诉讼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意见

1)原告诉请返还的15万元的法律性质是本案的关键,要深入分析并制定诉讼策略

2)原告在诉请返还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不同意调解,导致一审完全败诉


赵玉杰律师,上海博巽律师事务律师。执业领域:保险理赔、民商事争议解决(合同、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等)。  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博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49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