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煜律师
蔡煜律师
广东-深圳专职律师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方X标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蔡煜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18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深福检刑诉[2020]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X标犯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1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4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本院已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截止本案庭审终结,被害人并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方X标及其辩护人蔡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30日22时20分许,被告人方X标饮酒后在振兴路海港城XX路边等出租车时,被害人李X也在拦出租车。一辆出租车停下后,被告人方X标与被害人李X因抢上该辆出租车而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方X标用拳脚将被害人李X打伤(鼻部损伤,鼻出血,鼻骨骨折及左上颌骨额突骨折,面部及肢体软组织挫伤),随后离开了现场。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X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
2019年10月26日10时,被告人方X标到深圳市公安局华强北派出所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方X标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方X标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方X标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提请本院依法处理。
被告人方X标表示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其辩护人提出:1.被告人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2.本案系民间纠纷引起,被害人也负有一定过错。3.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其认罪态度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悔罪表现,委托亲属和律师多次与被害人协商道歉和赔偿,但因被害人提出赔偿金额要求过高未果;4.其是初犯、偶犯,有正当职业,社会表现良好。5.其存在家庭困难,需要其回归照顾支撑家庭,其在羁押期间已经深刻反思。公诉机关量刑偏重,建议对其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或拘役,请求从宽处理。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30日22时20分许,被告人方X标饮酒后在振兴路海港城XX路边等出租车时,被害人李X也在拦出租车。一辆出租车停下后,被告人方X标与被害人李X因抢上该辆出租车而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方X标用拳脚将被害人李X打伤(鼻部损伤,鼻出血,鼻骨骨折及左上颌骨额突骨折,面部及肢体软组织挫伤),随后离开了现场。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X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
2019年10月26日10时,被告人方X标到深圳市公安局华强北派出所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书证:被告人方X标的身份材料,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病历材料等;2.证人证言:证人辜某武的证言;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李X的陈述;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方X标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6.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辨认笔录等;7.视听资料: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及截图。
以上证据确实、充分,来源合法,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方X标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方X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被告人方X标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建议,本院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量刑偏重,建议对其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意见,本院酌情予以考虑,并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以及全案情节予以综合考量。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以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方X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此页无正文)
  蔡煜,男,深圳专业刑事律师、婚姻家事律师、法律顾问,法律硕士,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6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