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建筑设备租赁行业中,长期拖欠租金、租赁物损毁丢失、结算争议等问题常让出租方权益受损。近期,我作为原告某建筑设备经营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手一起标的额超 350 万元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面对被告对租赁数量、租金标准、赔偿金额等多项核心事实的抗辩,通过全面梳理证据链条、精准适用法律,最终成功推动法院支持我方核心诉求,为当事人追回拖欠租金、违约金及租赁物赔偿款共计 360 余万元,充分维护了出租方的合法权益。
案件基本情况
我方当事人(以下简称 “原告”)与被告吴先生(化名)于 2019 年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租赁钢管、扣件、套管等建筑设备,明确了租赁单价、结算方式、租金支付节点及租赁物赔偿标准。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交付租赁设备,被告陆续支付部分租金及押金后,便长期拖欠剩余款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被告累计欠付租金超 300 万元,且部分租赁设备因毁损、附着于建筑物等原因无法返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我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未返还租赁设备的租金及折价款,各项诉求金额合计超 450 万元。
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一是不认可部分发货单和入库单,主张应核减租赁数量、增加归还数量;二是认为租金标准过高,要求按市场价调低;三是主张疫情期间工地停工,应减免 7 个月租金;四是认为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要求调低;五是不认可租赁物赔偿标准,主张按二手市场价计算,且部分设备系免费使用不应赔偿。
核心代理策略与工作开展
接受委托后,我面对海量的发货单、入库单、结算清单及微信聊天记录,迅速制定了 “夯实证据基础、击破各项抗辩、锁定核心诉求” 的代理思路,从以下三方面全力推进维权工作:
(一)夯实证据链条,锁定租赁事实与租金金额
确认结算清单的法律效力:原告提交的 6 份租金结算清单中,2019 年部分清单有被告本人签字确认,虽被告辩称签字时未看到手写金额,但明确表示不申请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结合清单中租金累计计算的连贯性,以及原告 2024 年 1 月向被告发送完整结算清单时,被告未提出异议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认定结算清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
佐证发货与入库事实:针对被告不认可的 38 张发货单和 25 张入库单,我提交了对应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原告事后添加发货信息已获被告同意,部分未签字的发货单系按被告指示送货,且发货单上的司机名字在被告认可的单据中多次出现,符合行业交易惯例。对于入库单中的数据修改,原告已作出合理解释,且有微信沟通记录佐证,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闭环,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反驳租金减免与调价主张:被告以疫情为由要求减免租金,但未提供工地停工导致无法使用租赁设备的证据,且租赁设备已实际投入使用,不符合减免租金的法定条件。租金标准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原告主张的单价甚至低于合同约定,被告要求按市场价调低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应支持。
(二)合理主张违约金,兼顾合同约定与公平原则
明确违约金起算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节点,结合每批设备的出库、入库时间,梳理出各阶段欠付租金的金额及付款期限,合理调整违约金起算点,确保起算时间符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
回应违约金过高抗辩:合同约定的日千分之二违约金标准确实过高,我在庭审中认可法院依法调整,同时强调被告长期拖欠租金的严重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大额资金占用损失,恳请法院结合被告过错程度、违约时长等因素,酌定合理的违约金计算标准。
(三)锁定租赁物赔偿依据,确保赔偿金额合法合理
确定赔偿标准:合同明确约定了钢管、扣件等主要设备的丢失赔偿单价,该标准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于未约定赔偿标准的架子,结合双方提交的市场价格证据,恳请法院酌定合理赔偿金额。
确认未归还设备数量: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算清单记载的累计在租量为准,该清单已发送被告且未获异议,结合被告当庭确认部分设备无法返还的陈述,足以认定未归还设备的具体数量。
明确租金计算截止时间:被告主张租金应计算至 2023 年 10 月,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通知原告设备无法返还。合同解除日为诉状副本送达之日,租金应计算至该日,原告主张的后续租金虽未完全支持,但核心诉求得到合理保障。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向原告支付 2019 年 5 月至 2024 年 3 月的设备租赁费 292 万余元(已扣除垫付运费及押金);
被告向原告支付 2020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7 万余元,后续违约金以欠付租金为基数,按 LPR 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被告向原告支付未归还租赁设备折价款 45 万余元。
各项款项合计 360 余万元,原告的核心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案件取得圆满胜诉。
案例启示
本案的胜诉,为建筑设备租赁行业的维权提供了重要参考: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租赁物单价、结算方式、租金支付节点、违约金及赔偿标准等核心条款,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留存发货单、入库单、结算清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迹可循;
面对被告多项抗辩时,应针对性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既要坚持自身合法诉求,也要兼顾公平原则,合理回应法院对违约金、赔偿金额等的调整需求。
作为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我将持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防范法律风险、高效追回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
张艳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