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谢国洪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4110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本案是合伙纠纷案。在本案中,我担任原告张某(化姓,因为本案最终是庭外和解结案,原本双方剑拨弩张的矛盾已化解,所以不必再提双方的姓名)的诉讼代理人。被告在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随时预备原告起诉。
2007年11月下旬,原告对本律师称:2005年12月,原告与被告李某、王某(两人均为化姓)共三人投资成立一家加工厂,原告投资3万元、李某投资6万元、王某投资9万元。后因难以合作,于是在2007年5月,原告与两被告签了一份退股清单,清单上写明退股金为9万元。随后原告领取了9万元。之后,原告不再参与加工厂的经营生产,加工厂由两被告经营。到2007年10月,原告在加工厂门口无意中拾得一张加工厂的银行进帐单,上面写明该加工厂在
本律师认为:退股清单的问题不大。本案的关键在于:(略)
经本律师采取措施,原告取得了本案关键性的证据。措施为:(略)关键性证据为:(略)
在未收到起诉状之前,被告盛气凌人地对原告说:“ 你去请律师好了,我这边稿早就起好了,随时奉陪你。你没什么意思在这个世界活!”在收到起诉状,看到本案的关键性证据之后,在压力面前,两被告在2008年2月初同意与原告在未开庭之前和解,最终同意再支付原告6万元。原告满意地撤回起诉。
(备查:民事起诉状、法院盖章的调解书。调解书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事项、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原告起诉的内容、和解的内容)
(谢国洪案例。转载请注明作者,盗名骗人必究)
(备注:除案例一至六和《万X公司诉全X厂买卖合同纠纷案》有详细的示范性的代理词或辩护词外,其他案例都省略,以保护本律师的知识产权。)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本案是合伙纠纷案。在本案中,我担任原告张某(化姓,因为本案最终是庭外和解结案,原本双方剑拨弩张的矛盾已化解,所以不必再提双方的姓名)的诉讼代理人。被告在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随时预备原告起诉。
2007年11月下旬,原告对本律师称:2005年12月,原告与被告李某、王某(两人均为化姓)共三人投资成立一家加工厂,原告投资3万元、李某投资6万元、王某投资9万元。后因难以合作,于是在2007年5月,原告与两被告签了一份退股清单,清单上写明退股金为9万元。随后原告领取了9万元。之后,原告不再参与加工厂的经营生产,加工厂由两被告经营。到2007年10月,原告在加工厂门口无意中拾得一张加工厂的银行进帐单,上面写明该加工厂在
本律师认为:退股清单的问题不大。本案的关键在于:(略)
经本律师采取措施,原告取得了本案关键性的证据。措施为:(略)关键性证据为:(略)
在未收到起诉状之前,被告盛气凌人地对原告说:“ 你去请律师好了,我这边稿早就起好了,随时奉陪你。你没什么意思在这个世界活!”在收到起诉状,看到本案的关键性证据之后,在压力面前,两被告在2008年2月初同意与原告在未开庭之前和解,最终同意再支付原告6万元。原告满意地撤回起诉。
(备查:民事起诉状、法院盖章的调解书。调解书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事项、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原告起诉的内容、和解的内容)
(谢国洪案例。转载请注明作者,盗名骗人必究)
(备注:除案例一至六和《万X公司诉全X厂买卖合同纠纷案》有详细的示范性的代理词或辩护词外,其他案例都省略,以保护本律师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