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还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几种情况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否则的话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基本案情:
伍先生于2011年5月4日入职深圳市某公司,工作至今,工作岗位为电工。工作一直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不料公司突然以伍先生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违法辞退伍先生。伍先生思前想后几天,也想不出自己哪里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
于是,伍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始找律师维权,并通过本站找到深圳劳动律师文开齐律师咨询,深圳劳动律师仔细研究了伍先生的案件,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辞退。最终伍先生通过劳动仲裁诉求公司支付未予支付的加班工资、拖欠工资同时诉求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深圳劳动律师文律师的举证及仲裁的审理,最终支持了伍先生的加班工资、拖欠工资同时诉求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下一篇
擅自调岗,付出赔偿金三万余元上一篇
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